2015年11月12日,安全保卫部全体员工召开了关于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治安内保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保卫部副部长朱国昌主持,并邀请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刘林到会指导。
会议首先由朱国昌传达近期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然后对集团公司新出台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贯。随后,副总经理刘林进行了讲话,要求部门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工作,特别要加强办公大楼门卫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门卫工作人员遵章守纪、配合综合部做好公司大院车辆进出的规范、有序管理。同时将公司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治安内保以及消防等方面的专项及综合大检查要与部门日常的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电梯、行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年检资料的监督管理检查,督促使用部门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其使用安全。
二是要加强对易燃类物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夹心彩钢板的使用问题,对涉及到需要整改的部门,要跟踪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三是要提高安全生产、治安内保、消防的检查频次,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督促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加强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会议首先由朱国昌传达近期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然后对集团公司新出台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贯。随后,副总经理刘林进行了讲话,要求部门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工作,特别要加强办公大楼门卫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门卫工作人员遵章守纪、配合综合部做好公司大院车辆进出的规范、有序管理。同时将公司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治安内保以及消防等方面的专项及综合大检查要与部门日常的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电梯、行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年检资料的监督管理检查,督促使用部门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其使用安全。
二是要加强对易燃类物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夹心彩钢板的使用问题,对涉及到需要整改的部门,要跟踪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三是要提高安全生产、治安内保、消防的检查频次,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督促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加强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信息来源:安全保卫部/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