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服集团公务车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公服集团公务车辆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上海通用别克GL8;二标段:丰田汉兰达 2021款】。
1.3成交供应商数量:【一标段、二标段各1】家。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上海通用别克GL82021款 ES陆尊635T豪华型 一辆;丰田汉兰达 2021款 2.0T 四驱尊贵版7座 一辆】。
2.2服务期限:【通过谈判确定】。
2.3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注:账户名称、账号信息完整)
(4)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10月 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公服集团公务车辆采购(项目名称)资料费。(重点提示:非基本账户转账须注明单位名称。)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5.4.2供应商未通过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清源水务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1 9833 7508
采购执行机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母女士】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公服集团公务车辆采购】
1.2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上海通用别克GL8;二标段:丰田汉兰达 2021款】。
1.3成交供应商数量:【一标段、二标段各1】家。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上海通用别克GL82021款 ES陆尊635T豪华型 一辆;丰田汉兰达 2021款 2.0T 四驱尊贵版7座 一辆】。
2.2服务期限:【通过谈判确定】。
2.3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注:账户名称、账号信息完整)
(4)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10月 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公服集团公务车辆采购(项目名称)资料费。(重点提示:非基本账户转账须注明单位名称。)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5.4.2供应商未通过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清源水务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1 9833 7508
采购执行机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母女士】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