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纯净水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普安镇普安水厂内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项目规模:修建桶装、瓶装纯净水厂房一间,厂房占地1333m2 ,会车坝占地500m2,共计1833m2 。含厂房场地平整,水、电、消防设备,厂区车间隔断和厂房开空气净化以及地面环氧树脂涂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0月15 日 9时00分 至2021 年10月20日17:30】,将以下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文档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项目名),并以【公司名+项目名】为邮件标题按本公告第7条地址发送邮件:(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账户名称 、账号信息完整)
(4)填写完整并加章印章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纯净水生产厂房建设项目资料费”。
4.4因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文件发售期内,在工作日16:30分之前合格的资料进入指定邮箱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分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公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26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网和招标人网站同时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 叙州区南岸古叙路1号
联 系 人: 叶佳
电 话: 13778911761
电子邮件:qyswztb@qq.com
2021年 10月14日
附件: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