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4}999号)的文件要求,水质监测中心(四川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宜宾监测站)需于2024年4月-7月完成城镇供水水质督查工作并上报结果。
中心分别于5月7日、5月21日、6月11日对凉山州(西昌市、会理市、会东县、宁南县)、攀枝花市(市区、米易县、盐边县)、泸州市(市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自贡市(市区、容县、富顺县)共38个水厂开展水质督查任务。在督查任务开展期间,两个工作组分别向相关水司了解水质及生产工艺情况,严格按照文件(GB55026-2022)要求对水司2023年至今的水质日测、月检和半年检测报告资料进行检查并填写督查报告,做好现场采样时间、消毒剂余量和浑浊度记录,对采集回实验室水样开展水质全分析检测工作。
6月20日,经过中心全体员工不懈奋战,圆满完成2024年度城市供水水质督查任务。
信息来源:水质监测中心 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