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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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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水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发改发〔2017〕32号)文件要求,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再次进行调整。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林提前安排营销部扎实部署相关工作并召开培训会,做好代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营销部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为确保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顺利开展,营销部按照集团公司领导要求,从污水处理费调价前的准备、宣传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首先,做好调价前的准备。一是抓好内部学习。营销部分别于1月18日、2月12日、3月9日组织抄收工作人员、营销部对外服务人员进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相关知识培训;二是全面复核居民贸易结算水表及运行工况。做好我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前所有居民用户的档案和用水信息梳理。同时,对表污、超期服役等水表进行周检或更换,确保水表计量的准确、公平性。
    其次,抓好宣传工作。一是在公司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内容及调整后的合并水价;二是在各收费网点设立咨询点,公示市发改委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相关文件;并做好新的水价政策明码标价及监督公示工作;三是通过清源水务社区微信服务群,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相关资料(包括调价文件宜发改发〔2017〕32号及调整后的合并水价)送各街道、社区、物管、单位用户、大客户、非居民用户并在小区张贴公示,同时,宣传解释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用途、收费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四是3月抄表结束后,全面发送3月止度信息至用户手机,做到数据公开透明,让用户心中有数,同时,将纸质的水表止度及“便捷缴费温馨提示”张贴在小区宣传公告栏上或者小区显眼位置,并向小区观看的用户耐心解释张贴的资料和文件,并与小区物业方沟通到位,共同做好宣传。
    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让用户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有了直观的了解,并确保了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稳步推进。
信息来源:营销部  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