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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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
发布日期:2016-02-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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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水务局长会议交流发言                              
  
    清源水务集团作为宜宾城市供排水的全资国有企业,在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上,既按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又结合企业实际,项目建设管理作为公司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加强项目的论证和评审,切实降低建设成本 
    一是公司成立专家小组对每个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切实做到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投资。我司成立了由2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公司每个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图纸进行的审查,听取各方意见,在满足工艺条件、规范标准、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佳节约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多是招标的设计单位完成,但许多设计单位派出人员力量参差不齐,再加上不熟悉情况等原因,因此许多设计方案均有优化空间。近两年通过发挥公司专家组群策群力作用,节约了资金上千万元。大地坡加压泵站、四水厂改扩建项目工程两个项目位置全部是挖方,并且土石方量大。所以场评标高是设计的关键,因为标高选择较高,虽然可以节约工程投资,但会增加今后的长期运行成本。标高选择较低,虽然节约了运行成本,但每降低一米土石方将增加100万的造价。专家组通过认真的测算,确定了一个经济高程,不仅大幅减少了工程投资,而且对今后的运行费用没有影响。
    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清单和严格控制招标价。我公司选择了多家中介单位进行造价咨询,当中介单位编制完成清单和控制价后,再委托另一家咨询单位进行审核,以最终审核价作为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决算后再委托其它咨询单位进行审计。
    三是对勘察、设计等咨询造价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管理。我公司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因地勘不准确造成造价每增加5%扣除勘察费的10%,增加10%扣除勘察费20%,有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设计单位如设计未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设计或设计漏项,视其造成后果的轻重,扣其设计费的10-30%。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造价咨询单位对编制的工程造价被审增、审减8%或漏项漏量达到5%,扣除咨询费的5-10%。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考了重庆水务公司、成都兴蓉公司、五粮液公司等省内外十余家国有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清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及建设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和50万元以上的设计、地勘、监理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单项合同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施工和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进行公开比选。对20万以下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采取邀标进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标选,保证了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不仅使我们遴选到了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合作单位,而且为我司节约了大量的建设成本,经初步估算每个项目的中标价均比标底低10-20%,近两年节约工程成本1000多万元。
    三、严格项目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质量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项目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键。
    一是强化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公司对重大项目的建设均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组,每个项目组均要派出2-4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现场的协调和质量监督管理,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履行合同进行全程监督。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施工、监理单位编制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保证计划,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和监控。工程建设中严格工序质量检查,严格落实对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把关,针对工程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情况建立相关处罚和返工制度。按合同要求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对于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和限期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督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地方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督责监理单位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监控体系,并监控其运行。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报告,现场代表、监理进行督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定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按照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坚持“集体研究,分级审批,先批后变”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和质量,确需设计变更的,应由提出变更的单位说明理由,并经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共同确认,上报公司监审部、公司纪委、公司监事会人员现场审查,并经分管副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较大工程变更还须按市委办[2015]1号文要求进行公示。
    四、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
集团公司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严加强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以保证项目健康有序地开展。所有工程项目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同时列入检查,同时考核;并要求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履行的廉政规定:1、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2、不准接受施工单位非正常的宴请,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各类礼品,不准参加施工单位出资的娱乐活动,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3、不准利用职权,在施工单位中兼职谋取私利。4、不准利用职权,为家人、亲属、朋友等到施工单位经销材料、设备。5、不准利用职权占用施工单位车辆。6、不准为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处理而开脱说情。
    项目的建设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公司的项目建设管理还不够完善,在今后的管理中应不断加强项目施工的质量、成本管理,在工作中进行管理机制的创新,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提升综合效益,更好的服务于宜宾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