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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二支部召开十一月党员大会暨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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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4日下午,集团公司第二支部委员会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11月党员大会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林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朱国昌同志主持。
集团公司二支部召开十一月党员大会暨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
       在第一阶段支部党员大会和专题学习会上,首先,支部书记朱国昌同志传达了近期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按照会议安排,朱国昌同志领学了《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支部委员刘世洪、吕强重点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市委书记刘中伯在《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集团公司二支部召开十一月党员大会暨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
         随后,支部书记朱国昌同志以《严要求、高标准、争做先锋模范》为题为参会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他在授课中提出,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应在以下几方面有突出表现:一是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三是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四是要有完美的人格;五是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结合工作实际他要求支部党员:一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鉴定理想信念;二要加强学习,增长本领;三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忠诚供水事业;四要加强修养,廉洁奉公,经得起考验。
       第二阶段,支部开展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此次活动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主题,使支部党员充分了解开展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知晓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内容,并通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血的教训 警钟长鸣》、安保部负责人王迅对新《安全生产法》条款的解读、答疑、探讨等形式帮助理解新《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完善安全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会上,同志们纷纷表示,将严格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条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纽带作用和桥梁作用,更好地为保障供水主责主业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集团公司二支部召开十一月党员大会暨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党日活动
        两阶段会议结束后,刘林同志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他充分肯定了近期支部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强调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融入到支部活动和支部学习过程中;二是推进改革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市公服集团党委改革发展的安排部署中去,落实到清源水务公司改革发展做优做大做强中去,落实到供水保障、提升用户满意度、提升安全供水中去,落实到二支部所辖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中去。同时,要对照目标任务,务实、有序、高效的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结合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三个常态化”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在风险防控、维护稳定方面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抓好环保工作,按照生态环保工作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使职责内的主体责任履职到位;在疫情防控方面,做好规定动作,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供水一方平安。
二支部   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