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1-202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
1.2采购项目概况:【甲方3000万元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工程概算的编制和工程预算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2)工程预算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3)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5)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1.3入围供应商数量:【10】家。
2 相关要求——服务类
2.1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无亏损(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累计营业额不低于300万元,附合同或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发票证明。
3.1.4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三年内无不良行为。(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最新行政处理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3.1.5本项目人员及专业要求: 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专业涵盖土建、安装;
注:提供企业从事造价咨询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并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注册证书复印件。2021年以后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3.1.6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宜宾市外企业在宜宾设有分支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附办公环境图片)。
(3)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4.1.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4.1.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1.3资料费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电子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同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4.1.4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同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资料,请及时来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6日09时30分前递交到我司指定邮箱】。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PDF格式电子文档递交到我指定邮箱内 (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
5.3邮箱地址:qyswztb@qq.com。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邮箱递交的;
5.4.2供应商未通过招标人获取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
5.5因新冠疫情原因,此项目采用邮箱形式接收响应文件,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开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采购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母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 08月13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1-202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
1.2采购项目概况:【甲方3000万元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工程概算的编制和工程预算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2)工程预算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3)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5)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1.3入围供应商数量:【10】家。
2 相关要求——服务类
2.1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无亏损(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累计营业额不低于300万元,附合同或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发票证明。
3.1.4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三年内无不良行为。(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最新行政处理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3.1.5本项目人员及专业要求: 企业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专业涵盖土建、安装;
注:提供企业从事造价咨询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并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注册证书复印件。2021年以后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应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3.1.6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宜宾市外企业在宜宾设有分支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附办公环境图片)。
(3)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4.1.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4.1.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1.3资料费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电子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同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4.1.4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同时须注明单位名称。)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资料,请及时来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6日09时30分前递交到我司指定邮箱】。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PDF格式电子文档递交到我指定邮箱内 (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
5.3邮箱地址:qyswztb@qq.com。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邮箱递交的;
5.4.2供应商未通过招标人获取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
5.5因新冠疫情原因,此项目采用邮箱形式接收响应文件,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开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采购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母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 08月13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