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公务车辆燃油定点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补疑文件1
各投标人:
现对“公司公务车辆燃油定点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宜水司公招【2021】07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疑:
1、原关于“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2021年07月27日 至2021年 07月29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
现调整为: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2021年07月28日 至2021年 07月3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
2、原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各投标人:
现对“公司公务车辆燃油定点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宜水司公招【2021】07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疑:
1、原关于“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2021年07月27日 至2021年 07月29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
现调整为: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2021年07月28日 至2021年 07月30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
2、原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
现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30分。”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