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
1.2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具体采购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附件)。
2.2服务期限:叁年。
2.3服务地点:宜宾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并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为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银保监会颁发的财产保险经营许可;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2017年至2020年期间,没有因财产保险业务受过银保监会处罚;
3.1.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须注明单位名称。)
(4)填写完整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5月31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电子邮箱:qyswztb@qq.com),我司收到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4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06月04日09时30分】,与每一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采购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
1.2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具体采购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附件)。
2.2服务期限:叁年。
2.3服务地点:宜宾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并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为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银保监会颁发的财产保险经营许可;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2017年至2020年期间,没有因财产保险业务受过银保监会处罚;
3.1.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须注明单位名称。)
(4)填写完整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5月31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电子邮箱:qyswztb@qq.com),我司收到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保险采购。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4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06月04日09时30分】,与每一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采购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