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宜宾临港自来水公司楼顶发光字制作与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一、报价人须知:
1、报价邮箱:LingangWater@163.com
2、邮件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具体效果图、物料规格
型号等报价所需资料参见附件。
4、报价单位在邮件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资料(报价
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
5、报价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复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报价清单、报价函、承诺函原件均加盖公章。
6、最高限价:43000(大写:肆万叁仟元整)。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8、无效报价处理
8.1供应商未在“邮件报价截止时间内”将报价资料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内的。
8.2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由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3
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
成交人。
10、结果公示:3个日历天。
11、结果公示结束后成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
资料扫描原件”送至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楼物资后勤
部204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
1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11.3履约保证金的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
应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则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
序重新确定成交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后退还。
11.4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并以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支行
银行帐号:2314506409100010583
13、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一段四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831-3587660
附件:1.宜宾临港自来水公司楼顶发光字制作与安装明细表
和商务要求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承诺函
一、报价人须知:
1、报价邮箱:LingangWater@163.com
2、邮件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具体效果图、物料规格
型号等报价所需资料参见附件。
4、报价单位在邮件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资料(报价
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
5、报价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复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报价清单、报价函、承诺函原件均加盖公章。
6、最高限价:43000(大写:肆万叁仟元整)。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8、无效报价处理
8.1供应商未在“邮件报价截止时间内”将报价资料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内的。
8.2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由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3
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
成交人。
10、结果公示:3个日历天。
11、结果公示结束后成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
资料扫描原件”送至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楼物资后勤
部204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
1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11.3履约保证金的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
应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则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
序重新确定成交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后退还。
11.4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并以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支行
银行帐号:2314506409100010583
13、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北路西段附一段四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831-3587660
附件:1.宜宾临港自来水公司楼顶发光字制作与安装明细表
和商务要求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承诺函
宜宾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