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 沥青路面恢复年度供应商(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第四次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具备条件的谈判报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报价。项目情况及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沥青路面恢复年度供应商(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第四次
2、招标内容: 对沥青路面、人行道、草坪绿化等的恢复施工
3、交货地点:宜宾市
4、招标人: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8 月 25 日至 2020年 8 月 27 日(领取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点30分)至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会议时间: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谈判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六、投标保证金5仟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投标时需交纳5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入选后且能够获得签订供货合同资格的供应商,需交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七、承诺书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遴选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我公司保证完全做到,特别是恢复质量:沥青与人行道质保10个月,绿化草坪成活率100%,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规范,保证市政园林局验收合格,保证按贵公司时限要求完成恢复。若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遴选文件的规定,(未履行投标文件的约定),我公司自愿承担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承诺对参与遴选的所有单位而言必须加盖公章并作为资格预审必备条件和合同履行的条款之一。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 ybqysw .com)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电子邮箱:2403132724@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0831-2320929
招标人: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沥青路面恢复年度供应商(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第四次
2、招标内容: 对沥青路面、人行道、草坪绿化等的恢复施工
3、交货地点:宜宾市
4、招标人: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8 月 25 日至 2020年 8 月 27 日(领取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点30分)至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会议时间: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谈判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六、投标保证金5仟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投标时需交纳5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入选后且能够获得签订供货合同资格的供应商,需交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七、承诺书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遴选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我公司保证完全做到,特别是恢复质量:沥青与人行道质保10个月,绿化草坪成活率100%,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规范,保证市政园林局验收合格,保证按贵公司时限要求完成恢复。若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遴选文件的规定,(未履行投标文件的约定),我公司自愿承担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承诺对参与遴选的所有单位而言必须加盖公章并作为资格预审必备条件和合同履行的条款之一。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 ybqysw .com)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电子邮箱:2403132724@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0831-2320929
招标人: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