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户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拖车资质。
3、提供的设备在年检有效期内且能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承诺。
4、提供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5、投标人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信誉:提供公司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情况的承诺书。
7、所有机械及人员均购买保险(机械至少含有交强险和车船税以及商业保险、人员至少购买人身意外险)。
(二)、人员及设备要求
1、专业吊装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证)不得少于4人,在工程开工前报我公司备案;
2、起重司索信号工(具备相关证书)不得少于2人,在工程开工前报我公司备案;
3、至少能提供2台汽车式起重机(8T—35T范围内且型号不同);
4、至少能提供2台履带式(轮式)挖掘机(斗容量0.6m³—1.25m³范围内且型号不同);
5、至少能提供1台8T及以上吨位载重汽车。
6、特殊情况能够提供高于上述型号及标书上未要求的机械,且数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拟参与投标人必须在 2020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04 月 03 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至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与招标人存在合同关系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成立的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准备、递交及评审
1、拟参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准备,并在2020 年 04 月 09 日 09:30分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审结果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址:http://elyg.yibin.gov.cn:88/elyg-xunjia-web/)公示三个日历天。
五、发布本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址:http://elyg.yibin.gov.cn:88/elyg-xunjia-web/)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话/传真:0831-2331316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户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拖车资质。
3、提供的设备在年检有效期内且能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承诺。
4、提供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5、投标人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信誉:提供公司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情况的承诺书。
7、所有机械及人员均购买保险(机械至少含有交强险和车船税以及商业保险、人员至少购买人身意外险)。
(二)、人员及设备要求
1、专业吊装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证)不得少于4人,在工程开工前报我公司备案;
2、起重司索信号工(具备相关证书)不得少于2人,在工程开工前报我公司备案;
3、至少能提供2台汽车式起重机(8T—35T范围内且型号不同);
4、至少能提供2台履带式(轮式)挖掘机(斗容量0.6m³—1.25m³范围内且型号不同);
5、至少能提供1台8T及以上吨位载重汽车。
6、特殊情况能够提供高于上述型号及标书上未要求的机械,且数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拟参与投标人必须在 2020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04 月 03 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至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与招标人存在合同关系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成立的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准备、递交及评审
1、拟参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准备,并在2020 年 04 月 09 日 09:30分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审结果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址:http://elyg.yibin.gov.cn:88/elyg-xunjia-web/)公示三个日历天。
五、发布本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址:http://elyg.yibin.gov.cn:88/elyg-xunjia-web/)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话/传真:0831-2331316
招标人:宜宾建恒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日期: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