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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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遴选2017年度(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分水器供应商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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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按我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分水器进行年度合格供应商遴选,以对外公开邀请的方式开展此工作。本次遴选产生的生产厂家作为我司年度合格供应商,纳入我司2017年度合格供应商目录。(此次合格供应商遴选只接受厂商不接代理商参与遴选)。
1、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遴选分水器供应商
2、遴选内容:分水器供应商
3、遴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路源街1号
4、遴选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参与遴选单位的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独立法人资格, 5年以上的分水器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遴选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遴选公告第六条)。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交工作人员查验。(如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将不得继续参加此次遴选。)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起,2017年09月12日1730时止(领取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点30分)至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楼材料供应和工程招标部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及遴选相关资料。
2、遴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遴选谈判会议时间:
1、遴选时间:20170918 09  时 5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遴选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2万元
六、承诺书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遴选投标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我公司保证完全做到,特别是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若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遴选文件的规定,(未履行投标文件的约定),我公司自愿承担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承诺对参与遴选的所有单位而言必须加盖公章并作为资格预审必备条件和年度合同履行的条款之一。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bqysw .com)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遴选 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钟先生、母女士               
电    话: 0831-2331316          
传    真: 0831-2331316       
遴选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