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遴选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的补疑文件2
致各投标人:关于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遴选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的补疑文件2
现对“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遴选远传水表供应商”项目遴选公告作如下修改:
关于遴选文件第一章 参与遴选单位须知 一、参与人须知前附表 第5条中第9小条,投标人按《遴选货物表》对应不同产品提供一个最小型号的样品,(卧式、立式均可)。
现补充解释为:
1).各参与遴选单位所提供样品的类别不必全部覆盖《遴选货物表》中的所有类型,未能提供《遴选货物表》中的所有类别样品,可以参与评分,不作为废标条件。
2).因为本次远传水表的技术要求为合并发布,为保证远传水表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将光电远传水表和电子远传水表的评标评分排序分列。
特此说明!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201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