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遴选玻璃钢或不锈钢水表箱水表箱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鼓励经过市场经济检验的成熟、优秀、诚信的供应商参与到我司的物资供应中,特建立供应商遴选制度。按照该制度和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种类,分类建立供应商目录。每一大类的供应商,并列选择为3-5家。以对外公开邀请的方式开展此项目。
1、项目名称:2015年度(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遴选玻璃钢或不锈钢水表箱水表箱供应商
2、遴选内容:玻璃钢或不锈钢水表箱供应商
3、遴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路源街1号
4、遴选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参与遴选单位的资格要求(资格预审):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遴选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遴选公告第六条)。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交工作人员查验。(如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将不得继续参加此次遴选。)(仅邀请厂家,不接受经销商参与)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15年06月25 日起,2015年06月29日17:30时止(领取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点30分)至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及遴选相关资料。
2、遴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遴选谈判会议时间:
1、遴选时间:2015年07月 0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遴选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五、履约保证金
入选后且能够获得签订年度合同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合同需交纳每年5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六、承诺书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遴选投标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我公司保证完全做到,特别是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若贵公司发现我公司存在违反遴选文件的规定,(未履行投标文件的约定),我公司自愿承担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承诺对参与遴选的所有单位而言必须加盖公章并作为资格预审必备条件和年度合同履行的条款之一。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 ybqysw .com)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遴选 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钟先生、母女士
电 话: 0831-2331316
传 真: 0831-2331316
遴选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 6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