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清源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集团公司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党政负责人李卫同志主持,公司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唐平同志对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并指出,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按照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宜委办〔2017〕12号)通知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清源水务集团公司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的通知,从集团公司党委、党委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集团公司纪委、党群部、党支部、支部纪检员、各党员都明确了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基层党员要认领责任,特别是党委各班子成员、党群部要按照八张清单内容抓实各项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按照清单内容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均表示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项措施,认领清单监督责任,落实清单内容,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八张清单内容,将开展中层干部、非中干一级风险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会议要求各中层干部、非中干一级风险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会上,集团公司党政负责人李卫同志指出,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附了八张清单,集团公司党委结合实际已下发了八张清单,李书记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十项监督措施,按照八张清单内容,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职。、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唐平同志对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并指出,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按照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宜委办〔2017〕12号)通知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清源水务集团公司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的通知,从集团公司党委、党委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集团公司纪委、党群部、党支部、支部纪检员、各党员都明确了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基层党员要认领责任,特别是党委各班子成员、党群部要按照八张清单内容抓实各项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按照清单内容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均表示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项措施,认领清单监督责任,落实清单内容,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八张清单内容,将开展中层干部、非中干一级风险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会议要求各中层干部、非中干一级风险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会上,集团公司党政负责人李卫同志指出,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宜宾市加强党内监督十项措施》附了八张清单,集团公司党委结合实际已下发了八张清单,李书记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十项监督措施,按照八张清单内容,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职。、
信息来源:党群部 付建